云南出台措施推动化学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云南讯 日前,云南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快化学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提升创新研发能力、优化化学药品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化学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化学药产品应用推广、打造化学药产业良好营商环境等五方面提出鼓励措施17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方面,《措施》提出对化学药在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疾病、儿童短缺药、纳入突破性治疗程序等方面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予以支持。对新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或默示许可的化学药,每个品种按照临床前研究阶段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且在云南省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按照临床研究阶段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推动化学药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措施》提出要补齐原料药短板。建立专项安全评价、专业咨询服务等工作机制,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优化区域布局,依托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楚雄庄甸园区等医药专业园区,打造云南省化学药产业集聚区。

  在打造化学药产业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明确,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面向化学药产业相关企业提供推荐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费用减缴、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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