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 成立县级药品检查机构

  本报浙江讯 日前,从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温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同意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温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增挂温岭市药品检查中心牌子,成立县级药品检查机构。2021年12月16日,温岭市药品检查中心正式挂牌。这是温岭市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药品监管新模式的一项新举措。

  温岭市药品检查中心负责统筹辖区内药品检查工作和检查员管理,协助省市级药品检查中心做好检查员的培养、推荐工作,并结合温岭市医药产业经济特点,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指导服务,激发企业创新创优活力,助力省级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落户温岭中非医疗科技园,引导药品供应链服务商、智慧药房等新批发新零售业态健康发展。

  温岭市药品检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优先吸纳具有药械化监管工作经验或专业背景的一线执法人员充实药品检查员后备队伍,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人才“蓄水池”。同时,按照“择优选拔、以师带徒、以训代学、以学促用”的思路,引育并举,着力打通省、市、县三级检查员培养通道。依托浙江省药监局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和台州市市场监管局“951检查能手”培养工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为药械化检查工作提供职业化技术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朱钰泓 姜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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