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监局等三部门 加强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与疗效评价

  本报湖南讯 近日,湖南省药监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启用湖南省患者自主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与疗效评价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5月1日起执行。

  《通告》指出,各医疗机构应通过“湖南省药品注册信息监管系统”下载制剂二维码,并将二维码印刷在制剂说明书、标签或内外包装的显著位置。《通告》下发前已印制的说明书、标签或内外包装,可通过粘贴等方式加注制剂二维码。患者在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过程中,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制剂二维码实名登录“湖南省患者自主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与疗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自主申报系统),报告所用制剂的不良反应与疗效。

  《通告》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自主申报系统的应用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范围。湖南省药监局负责系统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审核,定期监测风险信号,在制剂再评价、再注册与日常监管中予以充分运用,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中医药管理局。 (喻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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