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本报北京讯 (记者满雪) 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申请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获准注册后发放电子注册证。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按照新法规申请注册证变更、延续并获准的,发放电子注册证。

  按照《公告》,试行期间,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并行发放,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纸质注册证发放的同时,电子注册证将自动推送至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注册人(境内责任人)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下载电子注册证。

  值得注意的是,扫描化妆品电子注册证左上角二维码,还可查询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等信息。

  记者了解到,企业可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留存电子注册证文件,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验证”功能验证电子注册证文件有效性及证照状态;或者使用“中国药监”APP实现手机扫码亮证。电子注册证成功签发后,如企业已在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则可即刻收到电子注册证签发成功短信,提醒企业及时获取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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