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2022-11-16 12:07:45   
  • 小关
  • 专题

  从宿舍到教学楼仅有不到100米的距离,但15岁的高一学生胡鑫宇,就在路上离奇失踪了。11月15日,胡鑫宇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0月14日孩子从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失踪后,家人们从未停止寻找

  正文摘要:

  从宿舍到教学楼仅有不到100米的距离,但15岁的高一学生胡鑫宇,就在路上离奇失踪了。11月15日,胡鑫宇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0月14日孩子从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失踪后,家人们从未停止寻找,救援队以及警方也在帮忙搜寻,就连学校里的人工湖和化粪池都抽干找过了。然而,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关于孩子的线索。李女士介绍,10月15日上午,在福建打工的她刚从睡梦中醒来,猛然发现手机里有许多家人打来的未接 *** 。视频显示,10月14日下午5时48分,胡鑫宇最后出现在宿舍楼,随后就没有了踪影。儿子失踪的一个月来,李女士已不知哭过了多少次。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从宿舍到教学楼仅有不到100米的距离,但15岁的高一学生胡鑫宇,就在路上离奇失踪了。11月15日,胡鑫宇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0月14日孩子从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失踪后,家人们从未停止寻找,救援队以及警方也在帮忙搜寻,就连学校里的人工湖和化粪池都抽干找过了。然而,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关于孩子的线索。

  孩子去上晚自习时“消失”

  李女士介绍,10月15日上午,在福建打工的她刚从睡梦中醒来,猛然发现手机里有许多家人打来的未接 *** 。她联系上丈夫后,才得知儿子在学校里失踪,丈夫和其他家属一起找了一整夜,但没有任何进展。

  挂了 *** 后,李女士之一时间收拾行李,赶回了铅山县。

  “我到了之后,直接去了学校。”李女士说,当时她去了儿子的宿舍,包括他儿子在内,那间宿舍一共住了7个学生。她问了和儿子同宿舍的同学,得知儿子是10月14日傍晚,在从宿舍去教学楼上晚自习的路上失踪的,“从宿舍到教学楼只有不到100米的距离,想象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

  学校里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胡鑫宇失联前的一段影像。视频显示,10月14日下午5时48分,胡鑫宇最后出现在宿舍楼,随后就没有了踪影。

  李女士说,虽然宿舍到教学楼只有不到100米的距离,但有一处十多米的路段监控拍不到。儿子失踪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个录音笔, *** 、手表、身份证以及现金都在宿舍。

  “我有两个儿子,那个录音笔,是大儿子帮鑫宇买的。”李女士表示,十一国庆期间,鑫宇曾经找到大儿子,说想要一个录音笔,当时鑫宇给出的理由是,上课有听不懂的地方,可以录下来课后多听几遍,并且还称自己有什么感言也可以录下来,“不知道这与儿子失踪有没有关联。”

  已出动警犬展开搜救

  儿子失踪的一个月来,李女士已不知哭过了多少次。每天一早,她都强忍着泪水,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寻找儿子。

  “家属们都出动了,学校、警方和救援队也都介入了。”李女士说,警方一度出动了警犬,但搜寻工作并没有太大进展。

  参与搜救的铅山绿舟救援队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事发后,他们共出动了30多名队员帮忙寻找孩子。救援过程中,他们做了很多假设,主动失联和被动失联两种情况他们都考虑到了,但始终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也搜救过很多失联人员,像这一次的情况确实很少遇到。”

  胡鑫宇的另一名亲属则表示,致远中学是封闭式学校,平常学生是不能随意进出的,因此他们认为胡鑫宇的失踪非常蹊跷。

  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胡鑫宇的班主任老师,对方表示“学校仍在进行救援”,但具体情况其并未透露。

  致远中学副校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天傍晚6时20分是晚读课的上课时间。胡鑫宇的班主任发现人不见后,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当晚立即组织了几批次的在校教师对学校内的小山坡、教学楼和学校围墙外等地方进行了查找,没有发现任何胡鑫宇的踪迹。

  抽干湖水化粪池未找到线索

  为了寻找胡鑫宇,救援力量几乎翻遍了整个学校。

  李女士介绍,事发后,学校老师一起帮着几乎找遍了男生和女生宿舍,除此之外,救援人员还抽干了学校的人工湖和化粪池,但都没有发现儿子的踪影,“当时我丈夫,还仔细检查了从化粪池里抽出来的东西。”

  致远中学副校长接受采访时也称,校长在10月15日,也组织了全校教师对学校内所有地方进行查找,包括所有的房间、水池、楼顶、阁楼和化粪池等,甚至还将学校内人工湖的水都抽干,仍然没有找到人。学校每间教室、宿舍和走廊都安装了监控,宿舍旁边的小山坡之前也安装了监控,但是年久失修,已经没法用了。学校可以翻墙出去的位置都长满了苔藓,他们仔细检查了,没有发现任何踩踏的痕迹,学校围墙外也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失踪前,孩子似乎没有任何异常。”李女士说,她问了儿子的多名同学,大家并没有发现儿子近段时间有什么异样。这些天,他们也接到了很多热线网友提供的线索,但一一排查后,都不是和儿子有关的信息。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放弃寻找,她仍然相信会有奇迹出现。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相关阅读:

  重庆15岁男孩失踪一周尸体在校内水池被发现,学校是否担责?

  事件回放:

  据报道,重庆市南川区一名15岁男生,失踪一周后在学校水池中发现了他的尸体。男孩梁某某是南山区某中学初三的学生,3月12日早上由男孩母亲将其送到学校后,就失踪了。失踪后家属立刻报了警,于3月22日在学校发现了梁某某的尸体,被发现时可以看到身体上有伤,腰部有淤青,耳朵两边也都有血。后来还找到了梁某某的书包,里面发现了一块砖头。目前案件警方正在调查中。(新闻来自:澎湃眼界)

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

  事件分析:

  1、本次案件中男孩的死因尚不清楚,但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就突然死去,该由谁能承担这个责任呢。首先,虽然现在不清楚梁某某生前遭受了什么,具体由公安机关调查为准,但是发现尸体的时候是在学校里的,学校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次,如果死亡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学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从《民法典》和《更高法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都表明,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本次案件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看后续警方的调查,后续根据相关证据来划分责任。

  3、《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之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5岁高中生离开宿舍后失踪一个月

  结语:

  本案系学生在学校里的被害,具体学校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问题,一直以来争议不断。但为了避免发生类似的案件,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尽可能降低、避免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本文地址:http://www.cnzhilian.com/zhuanti/2022-11-16/613221.html

友情提示: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且不构成任何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如果读者发现稿件侵权、失实、错误等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

健康快报
7*24小时快讯
健康图文排名

文章排行榜

  • 周排名
  • 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