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

  • 2025-02-01 12:12:45   
  • 李明朝
  • 快讯

  随着“控糖新纪元”的到来,“零糖”、“低糖”产品层出不穷,代糖的使用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疑虑。

  在此背景下,新版标准对甜味剂的使用做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新增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

  例如,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含苯丙氨酸)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若食品类别中同时允许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在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

  新标准对于甜味剂的调整将有效避免过度使用代糖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确保甜味剂的使用更加合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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