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子公司面临1845万元诉讼判决风险

  • 2024-11-26 09:34:09   
  • 李明朝
  • 快讯

  11月25日,力生制药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涉及与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需支付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推广服务费1110.7万元、奖励费122.4万元、保证金50万元、预付保证金61.9万元及预期利益损失500万元。同时,北京凯安瑞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需赔偿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未提货的损失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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