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改革红利传导到广大医务人员身上

  • 2021-09-02 09:09:56    北国网
  • 白如月
  • 快讯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遴选5个试点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也可组织设区的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

试点方案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标,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要点】 改革将怎样改?

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涉及14亿人民群众,787万医务人员,5万多医疗机构的庞大主体,涉及每年数万亿的利益规模。

《方案》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5+4+3+2”。

5是建立五项机制:

一是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避免大水漫灌。

二是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定规则、当裁判”,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三是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在做好事前评估的基础上实施调整,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

四是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五是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评估,构建监测考核评估与医疗服务价格之间的激励约束关系和传导机制,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

4是推进四大配套:

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衔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

3是强化三个支撑:

一是优化管理权限配置。使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宏观管理需要,更好地匹配国家、省、地市等各个层级的管理能力,更好地反映医疗资源的属地化特征。

二是完善定调价程序。最大限度用规则代替自由裁量,更好地满足规范有序、灵敏有度的管理要求,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是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包括加强上下衔接、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队伍建设等。

2是划分两种类型:

医疗是非常专业的领域,疾病多种多样,治疗方案复杂,全部采用同一套价格形成机制、规则和方法,难以反映服务本身的特性。《方案》提出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将医疗服务区分成两种类型:

首先是诊察、护理等通用型服务,路径简单、内容明确,被广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广泛掌握和应用,服务的均质化程度相对比较高,可以构建起规范稳定、具有普遍性的全国性、区域性价格体系。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把通用型项目的价格基准管住管好管到位,起到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

其次是复杂型项目,比如难度大、风险高的手术项目,对医务人员个人能力、医疗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的要求比较高,服务的均质化程度有限。改革强调政府“定规则、当裁判”,管住调价的“笼子”和“尺子”,引入公立医院参与,在给定的“笼子”“尺子”内形成价格,既发挥公立医院的专业优势,也引导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

此外,对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的特需医疗服务,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严格控制规模,避免冲击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地位。

【解读】 医生要加薪吗?

《方案》要求,完善区域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引导合理配置,严控超常超量配备。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医务人员薪酬阳光透明,严禁下达创收指标,不得将医务人员薪酬与科室、个人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方案》明确,医用耗材从价格项目中逐步分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

医改专家魏子柠表示,过去有的医疗机构存在打包收费的现象,比如一台手术所有费用打包,但是方案强调以后医疗耗材等项目单独列支,不再混淆。他表示,医疗耗材和药品都是物品,而医疗服务体现的是人的价值,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分离出来。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把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负担减轻了,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一些媒体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解读为给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打补丁”,把后者挤掉的不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涨价找补回来,这种解读是不准确的。集采降价降费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为医疗服务价格赢得了改革的窗口,但两项改革各有各的内在逻辑,不是靠降价涨价进行医药费用平移、转换和腾挪,不能成为简单的“跷跷板”关系。

关于广大医务人员关心的如何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需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协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分配机制,要把改革红利传导到广大医务人员身上,也要避免将医务人员薪酬与项目价格、创收能力直接挂钩。

《方案》提出,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发挥价格工具的杠杆作用。

“在我理解,总量控制指的是医院的收入不减少。体现医务人员知识价值、技术价值的服务价格要升;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价格要降。” 魏子柠说。

【关注】 看病会涨价吗?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否意味着医疗服务价格将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是否会因此增加?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时表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定价调价问题,不是用单边涨价来代替改革。

“首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健全制度和体系:要让价格涨跌要有据可循,让价格走势与医药控费用、降成本的绩效指标关联,让价格变化的节奏受到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的控制。其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重中之重是理顺比价关系、发挥杠杆功能:比如儿科、护理等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需要政策激励;复杂手术等难度大、风险高的医疗服务,需要适当体现价格差异;特色优势突出、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医疗服务,需要传承创新和发展;设备折旧占比高的检查治疗项目,需要挤出水分,还利于民。最后,要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上述负责人员表示。

该负责人强调,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最终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既需要服务能力上台阶、医疗技术上水平,也需要把负担控制在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要平衡好“医院看得好病”和“群众看得起病”的关系,引导公立医院“练好内功”,避免“军备竞赛”、盲目扩张、过度超前。不能简单把医疗服务价格当作公立医院的兜底补偿工具,靠提价增收来盲目搞建设、扩规模。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国家医疗保障局、健康界、《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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