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8家定点医药机构被罚! 名单公布

  • 2024-05-01 16:26:02   
  • 李明朝
  • 健康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昆明市医疗保障部门一直对欺诈骗保行为实行“零容忍”,积极开展各类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4月29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家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01

  云南灵骏药业有限公司东川凯通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9月,昆明市级医保交叉检查组对云南灵骏药业有限公司东川凯通路店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并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移交东川区医保局进一步核实处理,东川区医保局核实发现该药店存在为慢性病患者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涉及费用1735.50元 。

  处理结果:2023年10月,东川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云南灵骏药业有限公司东川凯通路店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药店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1735.50元;并处罚款1909.05元。

  02

  昆明同春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8月,呈贡区医保局对昆明同春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查实该机构2022年1月—2023年4月期间通过串换药品的方式上传医保系统结算,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75.00元。

  处理结果:2023年9月,呈贡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昆明同春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回医保基金375.00元;并处罚款750.00元。

  03

  东川五洲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10月,东川区医保局对东川五洲医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及过度诊疗的违规行为,涉及费用3693.10元 。

  处理结果:东川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对东川五洲医院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3693.10元;并处罚款4062.41元。

  04

  安宁鑫湖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7月,安宁市医保局对安宁鑫湖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查实该机构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通过超标准收费的方式上传医保系统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规行为,合计金额5840.00元。

  处理结果:2023年8月,安宁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安宁鑫湖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840.00元;并处罚款5840.00元。

  05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5月,五华区医保局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单位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计金额226030.00元。

  处理结果:五华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6月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单位退回医保基金226030.00元;并处罚款293839.00元。

  06

  昆明中伯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1月,五华区医保局对昆明中伯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单位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合计金额15165.58元。

  处理结果:2023年1月,五华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昆明中伯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回医保基金15165.58元;并处罚款22748.37元。

  07

  龙城街道众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6月,呈贡区医保局对龙城街道众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查实该机构2021年1月—2023年4月期间,通过串换诊疗项目等方式上传医保系统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计金额1093.50元。

  处理结果:呈贡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对龙城街道众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回医保基金1093.50元;并处罚款2187.00元。

  08

  昆明市西山清木口腔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9月,西山区医保局对昆明市西山清木口腔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查实该机构2022年1月-9月期间,通过串换诊疗项目等方式上传医保系统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计金额4468.00元。

  处理结果:2022年12月,西山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昆明市西山清木口腔诊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诊所退回医保基金4468.00元,并处罚款6702.00元。

  掌上春城记者:周晓雯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廖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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