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被拒?“新冠歧视”该管管了

  • 2022-07-13 22:00:04    腾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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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芬找到工作了,那其他新冠感染者呢?

撰文 | 凌骏

来源 | “医学界”公众号

阿芬找到工作了。

在近日一篇全网热议的文章中,作者在上海虹桥火车站遇见了一位名叫阿芬的女子,因曾感染新冠,求职屡屡碰壁,没有收入来源只能住在火车站的卫生间中。

7月12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在多方帮助下,阿芬已准备入职某快递公司。

在舆论帮助下,阿芬找到工作了,但其它因感染过新冠而求职四处碰壁的人呢?出于对复阳的恐惧,新冠康复者在生活、就业等领域遭遇歧视的情况时有发生。7月8日,在佛山大剧院官网的防疫提示中,要求感染过新冠的人不得入场,经曝光后修改了相关规定。

其中原由不难理解。比如7月11日山西临汾侯马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了一名北京来的复阳人员,随即决定在7月12日开展一轮全市区域核酸检测。

一例复阳便全市核酸,更别提一些刚复工复产的企业或场所。换位思考,“接纳”曾感染过的人,就意味着面临停工的隐患。

面对复阳风险,应如何在稳固防疫成果的同时,也能保障公众的基本权益?

“歧视”不仅不应该更是不科学

在7月11日的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表示,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

在香港大学生物医学学院教授金冬雁看来,对于感染康复者的歧视不仅不应该,更是没必要与不科学的。他对“医学界”表示:“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反而是疫情下最‘安全’的人群。”

2022年6月20日,《柳叶刀・传染病》发布的一项中国团队小型研究显示,面对最新的新冠变异株BA.4和BA.5,3剂灭活疫苗后的基础保护数据,远不如2剂灭活疫苗加上被BA.2感染一次。而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最近刊发的另一项小规模研究中,mRNA疫苗也出现了类似结果。

“对于已康复的患者,感染相当于一次‘天然加强针’接种,保护力已被证明甚至高于当下的疫苗。”金冬雁说,“在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下,他们再次感染和传播病毒的风险,都比普通人要更低。”

即便综合复阳风险,金冬雁认为,所有可能引起严重社会面传播的疫情源头,最不可能发生在复阳人员身上。

今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就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新冠病例少部分出现复阳,却不再具备传染性,这已经得到全球大多数专家的公认。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复阳病例传染他人的现象。

“这些人几乎都是‘核酸阳性’,而不是‘病毒阳性’。”金冬雁称,“体内残留了一些核酸碎片,也就是死病毒,不太具备传染性和致病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教授则告诉“医学界”,复阳一般发生在感染者康复后7至47天内,平均17.25 天。“在我院接诊过的复阳患者鼻咽拭子中,并没有找到活病毒。”

另根据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此前一项对39例“德尔塔复阳”人员的研究,所有追踪到的285人密接者,均未发生新冠病毒感染事件。

“低病毒载量可能是复阳的一个特征,因为此类病例似乎在疾病传播中不起重要作用。”卢洪洲教授说。

“阳性歧视”违规也违法

招聘中的“阳性歧视”并非个例。

据《新闻晨报》调查,记者随机走访上海浦东松江部分劳务中介,包括迪士尼、富士康、大金等公司都曾表示:“不要阳过的”。

“阳性歧视”也存在于不少公共场所。“第一财经”报道,小程序“文旅一卡通”中,至少有13家博物馆或纪念馆曾要求预约人员填写健康承诺书,包括“本人不是已解除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本人不是已治愈的新冠确诊病例”。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李惠娟律师对“医学界”表示,相关“阳性歧视”已涉及违法或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而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也接连下达不得在招聘中对疫情相关人员采取歧视性做法的相关通知。

“除了常规入职体检,公司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患者的既往病史。”上海某大型互联网公司行政总监告诉“医学界”,“同时由于相关‘反歧视’规定的存在,面对后续可能的维权风险,我们面试时也不会询问相关内容。”

“医学界”咨询多地市民后发现,可自主查询的个人核酸检测历史记录,时间从过往7天至3个月内不等。

为从根本上掐断歧视的信息来源,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陆铭在接受《劳动报》采访时建议,工业与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工信部门,在当地健康码信息中,不再显示1个月之前核酸检验的信息。

李惠娟律师认为,核酸检测记录是否该显示,显示多久,应由相关防疫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核心原则是,核酸记录查询是用于疫情防控,不应成为“贴标签”的依据。

“无论是招聘方要求填写相关保证书还是出示核酸记录,求职者都有权利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李惠娟说,“除特殊岗位,求职者若察觉因此类原因而被剥夺了公平竞争的就业机会,可以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举报,甚至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关于公共场所对“感染康复者”的入场限制,李惠娟表示,除非经疫情研判,当地政府出台了相关防疫规定,否则这一举措已涉嫌侵犯公民基本的民事权利,不仅违规,也违法。

避免对复阳过度反应才能

从根源解决“歧视”

保障各类企业及场所的权益,也是消除“新冠歧视”的关键一环。

在既往多篇报道中,都能看到因复阳病例而引起的核酸大筛、密接管控、小区封闭等情况。对于用人单位,这无疑是希望尽最大努力规避的风险。

根据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对复阳的管理标准,界限是核酸检测Ct值为35:

Ct值如有传播风险按感染者管理,若无风险,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

“根据最新方案,‘复阳者’核酸检测Ct值

由于迄今为止,暂无因复阳引起病毒大范围传播的案例,看似谨慎的严格措施,实际浪费了有限的防疫资源。

因此金冬雁建议,要更加明确地对复阳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划定科学指标,“大部分复阳者Ct值不会低于30,无需特殊治疗即可快速康复。”《英国医学杂志》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复阳病例在3天内核酸转阴。

“包括降低Ct值标准,减少防控波及范围等,要提高对复阳病例实施大范围管理的门槛。”金冬雁说,“尽可能避免对复阳过度反应,才能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根源上解决歧视现象。”

“复阳的概念需谨慎对待,绝大多数情况下并非真正复阳,只是新冠核酸Ct值大于当前规定的检测阈值。”香港城市大学传染病及公共卫生学系助理教授明伟杰告诉“医学界”,“此时只是有部分的病毒片段,基因测序也测不到完整的病毒序列,没有传染性。”

“只有在当前流行毒株发生变化,或超过90天后再复阳时,才应该引起更多的警惕,因为这很有可能是二次感染。”明伟杰说。

事实上,一些用人单位并非歧视曾经的新冠感染者,只是一种自保行为,卢洪洲说:“一旦康复者复阳,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难以估量。”

“但这种想法的背后,是对新冠病毒的过度恐惧,而战胜恐惧离不开科学认知。”卢洪洲说,“国内外权威机构的研究已不止一次证明,新冠肺炎康复者复阳的概率极其微小,用人单位排斥‘历史阳性’的做法没有任何必要与科学依据。”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日(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新冠康复者,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来源:医学界

责编:郑华菊

校对:臧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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