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火龙果阳性!5天内至少5地通报,携带病毒进口水果不会传染人

  • 2022-01-17 12:00:07    腾讯健康
  • 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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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陕西省安康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通告寻找涉疫火龙果直接接触人员。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查询发现,1月12日-16日,5天内,至少有5地通报与火龙果有关的疫情信息。

陕西省安康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告称,2022年1月15日,西安通报部分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流入安康汉滨区,经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疾控中心联合调查,目前汉滨区已经排查到的火龙果售卖商户环境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将疫情风险排查彻底,寻曾在水果店购买红心火龙果人员,涉及4个超市或者摊位。

1月15日,河南沁阳通报一批火龙果核酸检测呈阳性。根据河南省焦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报,1月15日,沁阳市疾控部门对亚星广场快乐购超市的火龙果、外包装进行核酸检测,发现两份样品呈阳性。同时对该超市接触涉疫火龙果的员工、购买顾客及进入水果区的顾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接触火龙果的超市员工和购买顾客共21人,已全部集中隔离,当天进入超市水果区的98名顾客已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1月12日,安徽黄山休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有从浙江金华购进的越南火龙果(当地核酸检测阳性)。经流调,该批火龙果于1月1日16时运抵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并于1月12日20时56分环境采样结果弱阳性。

截至1月12日23时42分,排查到接触火龙果的相关人员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同日,山东济宁鱼台县非冷链防疫小组接到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有关信息的风险提示函,有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流入。此次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由青岛黄岛入境,在南京检出阳性,同批次货物流入淄博,由淄博销往济宁市,再流入鱼台县。

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也在1月12日发布消息称,1月10日青川县在对进口物品采样监测中发现:城区尚品超市进口火龙果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为何又是火龙果?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庄建林在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采访时提到,“如经常购买水果者应该会发现,散装火龙果也基本有一透明包装袋包裹。进口食物入境时大多是通过航空渠道整箱运输的,渠道各环节的消毒只能涉及外包装层面,但如果在原产国进行摘果、包装的果农、工人们本身已携带病毒,是有可能让果皮上也残留病毒的。”

庄建林表示,目前是寒冬时节,加之境外疫情受到新冠病毒变异株奥密克戎的传播影响,近期如“携带病毒的火龙果”等相关事件或许还可能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火龙果会传染人。”他说道,“请广大市民不必过度担心,在公众接触的供应链最末端,因为进口食物物表携带新冠病毒而被传染的情况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仍均未见报道。”(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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