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发生急救医生未搀扶伤者遭两男子殴打这种事?

  • 2021-09-05 10:00:06    腾讯健康
  • 陈更
  • 健康

近日,江苏宿迁一女子在家割腕自残,120迅速将其送医。因女子抵达时意识清醒,可自行行走,急救医生便先行下车并未搀扶。女子丈夫高某朋友王某见状,便对医生辱骂殴打,高某随后也参与其中。事后,两人表示当晚喝了不少酒,一时冲动。

两人已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为什么在我国,老是会发生这种恶劣的事情?

除中国大陆以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的港澳台地区,辱骂或者殴打正在工作中的医护人员,都要负刑事责任。

其立法宗旨是:对医护人员实施暴力,看起来是只对医护实施暴力,实际上会伤害所有去看病的人。

世界上只有在中国大陆,辱骂正在工作中的医护人员,不会受到处罚。殴打正在工作中的医护人员,如果构不成轻伤,最多也就判个拘留几天。

因为我国法律严重缺失,急需《医疗法》立法。

现在我来谈谈,我国台湾地区打工作中的护士,会是怎么一个下场?

2013年11月26日,台湾省桃园县芦竹乡代(相当于人大代表)王贵芬,打电话给林口长庚医院护士,要询问他父亲的病情,护士因为无法确认该人身份,出于保守病人隐私的角度予以拒绝。

王桂芬赶到医院后打了护士一个耳光。

掌掴林口长庚医院护士引发轩然大波,王贵芬打后悔改,下跪痛哭道歉,仍被判刑五个月,罚金30万台币。

后王贵芬以向护士赔30万台币取得谅解,护士撤告,王贵芬免了牢狱之困。

打一巴掌代价六十万台币,台湾人民满意了吗?

非也非也!此事引发民间广泛讨论,大家都认为,如果医护人员在工作时候安全得不到保证,那怎么能够安心工作呢?怎么能够治病救人呢?

对医护人员实施暴力,看起来是只对医护实施暴力,实际上会伤害所有去看病的人。如果用钱可以摆平,那有钱人就可以用钱对医护实行暴力了?

台湾人民说,有钱也不能打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初,台湾省立法院为此火速初审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对执行医疗业务的医事人员施强暴,改公诉罪,不可撤诉,最重可处5年徒刑,史称《王贵芬条款》。

此后五年来,整个台湾省,敢于殴打工作中医护人员的人数,用十个手指头都可以数得过来。

以下是最近的一个判例,来自台湾媒体报道原文。

屏东议员飙骂急诊医护 判刑三个月

2015-12-08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屏东县议员钟明辉受李姓选民请托到医院处理病床事宜,却和急诊室医护人员爆发言语冲突,钟、李两人失控对医护人员飙骂,林姓护理师将两人恶行po上网并报警处理,案经检方起诉后,屏东地院依违反医疗法及恐吓罪判处钟明辉有期徒刑三个月,得易科罚金,李男则获得缓刑,可上诉。

议员强调没恐吓 上诉到底。

钟明辉昨天得知判决结果后感到不服,强调没有恐吓医护人员,一定上诉到底,公亲变事主,更让他难以接受。

李男的母亲去年十二月八日下午,因血糖过高被送到屏东基督教医院急诊室,医师初步施打胰岛素后,等着安排住院病房,李男不耐久候,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并通知县议员钟明辉到场。

钟明辉在急诊室向林姓女护理师呛说:「没大没小、你是什么态度,如果在外面,把你推到沟仔内…」等语,李男不满等了三小时还没床位,向林女怒飙三字经。林姓护理师则回呛:「我在录像喔,是议员喔…」随后将影片po网并报警。

检方侦办后认为钟、李违反医疗法及恐吓罪,将两人起诉。钟承认当时「口气不好」,但绝无恐吓林女及妨害医疗业务之意。

法官查看相关证据后,认定钟犯行成立,犯后态度不佳,念其已与林女和解,依法量处三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李男犯后坦承犯行,具悔意,处拘役四十天,缓刑三年。

为了人民健康,必须保障工作中的医护人员的安全。我国《医疗法》立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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