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在市县定点药店互通使用

  • 2021-09-01 20:00:11    医药卫生报
  • 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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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州: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在市县定点药店互通使用

郑州: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可在市县定点药店互通使用

本报讯(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娄彦青)自9月1日起,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在辖区市、县两级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互通使用。此举即意味着,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一证一卡一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市民卡二维码),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巩义)任一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扫码购药。据介绍,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打破统筹区域限制和数据壁垒,自9月1日起,实施市(含市内5区和4个开发区)、县(含新郑、登封、荥阳、新密、中牟和上街区,不含巩义市)零售药店医保定点互认,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满足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实际需求。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按照定点零售药店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和稽核检查。郑州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优化完善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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