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部门严查代孕和非法取卵等违法犯罪行为

  • 2021-08-31 20:00:11    医药卫生报
  • 陈更
  • 健康

原标题:河南10部门严查代孕和非法取卵等违法犯罪行为

河南10部门严查代孕和非法取卵等违法犯罪行为

河南10部门严查代孕和非法取卵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李蓓)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定于今年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而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代孕、非法取卵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给女性健康带来极大危害,甚至可能导致身体残疾乃至死亡。代孕等行为伴生买卖和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乱象,引发更多强制胁迫取卵、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强烈冲击伦理、道德和法律底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推进辖区内医疗机构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切实履行依法执业、医疗质量与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技术标准,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査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校验管理,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公开执业信息。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网信部门要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等相关不良信息,会同公安、电信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电信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服务的监管;依法配合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非法卖卵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生殖健康教育和普法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等医疗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药品监管部门(或承担药品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省军区卫生部门参照本通知同步执行。各地要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实施或参与实施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无医疗机构和医师资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按无证行医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非法卖卵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严肃查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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