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基础知识500问】Q1B新原料药和制剂的光稳定性试验

  • 2022-01-24 09:20:49   
  • 李明朝
  • 药品

问 Q1B针对光稳定性试验对Q1A进行了补充,具体指导了哪些内容?

答 Q1B指出新原料药和制剂的内在光稳定特性应经过评估,以证明适当的光照不会引起药物发生不可接受的变化。

系统的光稳定性试验研究包括:①原料药试验。②除去内包装的制剂试验;如需要,再进行。③除去外包装(带内包装)的制剂试验;如需要,再进行。④上市包装的制剂试验。通常,光稳定性试验批次按总指导原则采用一批样品。

问 Q1B对于进行光稳定性试验的光源有什么要求?

答 药品生产商或申请者可根据光源制造商提供的光谱分布说明书选择光源。光源通常为两种:光源1,采用任何输出相似于D65/ID65发射标准的光源,如具有可见-紫外输出的人造日光荧光灯、氙灯或金属卤化物灯,若光源发射光低于320nm,应滤光除去;光源2,相同的样品应同时暴露于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灯下,冷白荧光灯应具有ISO10977(1993)所规定的类似输出功率,近紫外荧光灯应具有320nm~400nm的光谱范围,并在350nm~370nm有最大发射能量,在320nm~360nm及360nm~400nm两个谱带范围的紫外光均应占有显著的比例。

问 光暴露试验方法是如何要求的?

答 在确认研究中,样品应暴露在总照度不低于1.2×106Lux·h,近紫外能量不低于200(w·h)/m2的光源下,以便对原料药和制剂进行直接比较。

样品可并排暴露于经过验证的化学光量测定系统下,以确保获得规定的光暴露量;或在用经校正的辐射计/测光仪监测的条件下持续适当的时间。若用遮光保护的样品(如用铝箔包装)作为避光对照来评估热诱导变化对总变化的影响,应将其与受试样品并排放置。

问 原料药光稳定性试验是如何做的?

答 原料药的光稳定性试验应包括两个部分:强制降解试验和确认试验。强制降解试验研究的目的是评价原料药的总体光敏感性,用于方法开发及降解途径的阐明。确认研究是为该原料药的储藏、包装、标签等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确认研究应能确定在制剂生产和处方配制过程中所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及是否需要避光包装。

问 制剂的光稳定试验和原料药光稳定试验有什么不同吗?

答 制剂的光稳定性研究应进行一系列的试验。制剂应在完全暴露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有必要,以内包装进行试验;如再有必要,以上市包装进行试验。试验应一直做到其结果显示该制剂可以充分抵御光照为止。

问 关于光稳定试验样品的放置,有什么要求吗?

答 原料药及制剂样品的放置,应考虑受试样品的物理性质(如升华、蒸发、熔化),必要时冷藏和(或)放置在密闭容器中,以确保物理状态的变化所造成的影响最小。应考虑并排除样品与包装材料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

应保证样品获得尽可能均匀或最大面积的光照,比如固体原料药应分散在适宜的玻璃或塑料碟中,厚度不超过3mm;除去包装的受试制剂样品,如片剂、胶囊剂应分散为单层;若制剂在内包装或在上市包装条件下进行试验,样品应水平放置或横向面对光源。另外,液体原料药与不能直接暴露的制剂应置于化学惰性的透明容器中。

问 对于光稳定性试验样品的分析,Q1B是如何要求的?

答 光暴露试验一结束,应立即检查样品物理性质的变化,并进行含量和降解产物的测定,所用方法应经过相应的方法学验证,证实其适用于检测光化反应产生的降解物质。对于光照后可能会不均匀的物质,取样时需将整个样品均质化。如果试验中采用了作为避光对照的受保护样品,则应与光照过的样品同时测定。

(摘编自《ICH基础知识500问》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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