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新调整精神药品管理

  10月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依托咪酯和莫达非尼药品管理的通知发布,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未取得依托咪酯原料药定点生产资质和生产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依托咪酯原料药;依托咪酯原料药和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不得委托生产;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依托咪酯原料药;医疗机构购买、储存和使用莫达非尼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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